遊客注意!台東以自然景觀聞名,不少慕名而來的遊客皆會騎乘電動三輪車漫遊,不過近幾年交通事故頻傳,平均每年有超過50起相關事故。臺東縣府自今(114)年6月24日施行《三輪以上營業用慢車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租賃三輪電動車需滿足「三要件」,若違規將依法告發,最重恐罰3600元罰鍰,遊客務必當心。
台東池上、關山地區因觀光熱潮,租賃電動三輪車成為旅遊新寵,不過兩地區每年均發生超過50件與電動三輪車有關的事故,導致遊客與業者紛爭頻傳。據統計,肇事原因多為車輛結構不穩、無合法掛牌及無強制險保障。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中針對慢車的規範,若有違規行為者,將處行為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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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事故與糾紛,臺東縣府制定《三輪以上營業用慢車登記管理辦法》,自明(24)日正式上路。新制規定,所有提供租賃的三輪電動車,必須具備出廠證明及驗車證明,完成掛牌並投保保險。營業用慢車申請登記時,需檢附申請人身份證明、車輛出廠證明、車輛各角度照片及安全設備照片等文件。若申請經核准登記並完成車輛檢驗者,就可發予牌照與許可證,每輛車應繳納新臺幣500元規費。
此外,車輛申請檢驗時,需於期限內繳納每輛新臺幣1500元規費,若檢驗未通過,需再繳新臺幣1200元重新檢驗。縣府強調,未依法登記、掛牌或保險的三輪電動車,將依法告發,並將協助業者與第三方專業機構配合檢測,全面提升車輛安全,保障遊客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