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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快看!新建「一設施」最高補助500萬 勞動部:不限公司規模

記者 張良瑜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6/04 12:20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04 12:20
雇主新興托兒措施,最高補助500萬。(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雇主新興托兒措施,最高補助500萬。(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為了鼓勵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勞動部114年第2期經費補助申請至114年6月15日截止受理。依據勞動部「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每年分2期受理雇主經費補助申請,第2期申請期間自每年5月1日至6月15日止,最高補助由300萬提高至500萬。

企業新興建托兒設施,勞動部補助最高500萬。(圖/勞動部提供)

 


勞動部表示,雇主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新興建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等)者,自 114 年起最高補助由 300 萬元提高為 500 萬元;已設置托兒設施者,補助改善或更新費用每年最高 50 萬元; 雇主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或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雇主提供托兒津貼者,每年最高補助 60 萬元,不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均可提出申請。

勞動部指出,另為協助事業單位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及申請經費補助,營造友善職場育兒環境,114 年將陸續於 6 月 6 日、7 月 11 日、11 月 14 日及 11 月 28 日辦理 4 場次說明會,且對於有意願設置托兒設施之雇主,提供免費專家入場諮詢輔導。
 

勞動部提醒,114 年第 2 期補助雇主辦理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受理申請至 114 年 6 月 15 日止,請有意願申請之事業單位,可至企業托兒與哺 (集)乳室資訊網「線上申請補助專區」,以線上申請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向事業單位所在地之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勞動部#哺乳室#托兒設施#經費補助#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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