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群平台出現一波「房仲之亂」,爆發大規模檢舉刪文潮,房地產專家何世昌提醒,7月便是「大狩獵季」,舊文記得刪乾淨,不然可能會被「罰到脫褲」。
何世昌在臉書發文示警,「房仲檢舉之亂還沒結束」,內政部地政司開會決議,已經賣掉的房子不能再刊登廣告,必須將原委託銷售的物件廣告移除,「釣魚廣告依然是違法的,已成交的物件通通要下架,別再拔獅子的鬃毛發無用的免責聲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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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世昌提到,內政部考量仲介業者刊登的物件資訊甚多,所以放大家一馬,把查處時間放寬到今年6月30日以後;在六月底前,仲介業者必須把所有已成交、解除或終止委託銷售契約,但仍刊登在網路上的物件廣告移除。若屆期仍未移除,主管機關就要開鍘了。
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若廣告物件委託契約已簽約成交或終止(如委託銷售期間屆滿),依內政部「研商不動產經紀業廣告逾委託銷售期間下架事宜」會議決議,經紀業者須於6月30日前下架廣告,若逾期未移除者,將面臨6萬至30萬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