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執法,靠電腦偵測辨識,還需要人工審核過濾。民眾開車在台中北屯,從中線右轉被自動拍照,之後收到罰單,但是他沒靠右,是因為外側車道修剪路樹,正在施工中,路口還有一台怪手。收到罰單傻眼了,反諷地說;「要從怪手壓過去嗎?」。

苦主吳先生:「那時候看到罰單就很傻眼啊,難不成要我從挖土機上面壓過去嗎,科技執法上面拍到的照片,很明顯的挖土機就在右轉道的標示上面,那我要怎麼過?而且也有拍到三角錐。」
苦主開著公司車,在5月2日下午3點多,經過台中市北屯區,環中東路和太原路口,被開了罰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8條,開罰600元。他也PO出當天車流狀況,因為修剪路樹,車流塞住了,一個路口塞了20分鐘。
苦主吳先生:「他們就沒有在看說,照片裡面到底合不合理直接就開了,理論上應該是滿多人被拍的,車陣非常的長已經排到下一個路口去了。」
他說不反對科技執法,但是可以這樣「無腦開單」,都沒有人工過濾審核嗎?
民眾:「是比較誇張一點,你如果看得到施工單位的話,應該是不可以開罰單。」
五分局交通組警務員吳書齊:「經業務單位確認係判讀有誤,已主動撤銷。」
苦主PO文的同時,也提出申訴,罰單撤銷了。不過他認為,當時車流很多,應該不只他一人受害,沒注意到的人,沒有提出申訴,可就當了冤大頭。警方表示,無法全面一一過濾確認有沒有其他誤開的罰單,民眾有疑慮提出申訴,就會詳細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