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網紅速食品牌「Shake Shack」是不少國人出國必吃漢堡,近期有網友發現,Shake Shack正在申請商標,申請日期為3月14日,商品或服務名稱為餐廳服務,讓老饕興奮直呼「好好粗的漢堡要來台灣嗎?」貼文引起討論。
網友在Threads上貼出商標申請案的截圖,只見圖為Shake Shack的招牌圖示,申請案寫著「SHAKE SHACK & Burger logo(in green)(in center)」,並且已有申請案號,申請人為美商SSE智財有限責任公司,實際查詢商標檢索系統,該申請案號目前在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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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一出,眾多網友紛紛留言表達期待之情,「他們家之前在英國出松露漢堡,此生沒吃過永遠忘不了那一顆漢堡,太好吃了」、「可以賣斑斕奶昔嗎?拜託」、「我唯一最愛的漢堡,不管在哪個國家看到就是必吃」、「希望能來台灣+1,如果能插旗台中更好」、「我每次去有這間店的國家都會吃一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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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網友指出,註冊商標並不代表品牌一定會在台灣開設實體門市,舉例過去日本連鎖便利商店LAWSON也曾在台註冊商標,但總部回應「並非有具體的展店計畫」,僅是為保護商標權而進行登錄。
不過這名內行表示,快閃店可期待,根據商標法第63條第一項第二款的規定,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三年者。商標專責機關應依職權或據申請廢止其註冊,但被授權人有使用者,不在此限,「所以這也是為什麼In-N-Out Burger三不五時就要在台灣快閃,但卻始終沒來台開實體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