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的624公車,禮拜五中午行經新店安康路二段,駕駛長沒有完整停在停等格中,也未等候乘客上車,造成一位老婆婆受傷,業者說,駕駛確實未等候乘客上車後即起步,已做出停派處置,後續會加強教育訓練,負起全額賠償,新北交通局依違反公務法77條,對業者開罰3萬元。

當事陳姓駕駛長,下午兩點半回到總站,業者做出停派處置,不過針對公車到站後未停妥,駕駛長態度不佳等爭議,記者詢問業者沒獲得詳細解釋,只強調阿婆後續醫療費用會全額補償。
台北客運業務部副理田養民:「目前初步了解,應該是駕駛員在離站的時候,對於站牌區的乘客,沒有特別的去注意,依公司的規定,立即召回駕駛員。」
後續將加強陳姓駕駛長教育訓練,目前新北交通局確定,依違反公務法第77條開罰3萬。
新北市交通局運輸管理科科長林詩欽:「他也沒有依照這個公車的停靠,因為公車的他就是一個,標誌交線的這樣一個規定,那再加上就是他,也沒有等候這個乘客的部分。」
記者吳亭頤:「實際來看公車,可以看到駕駛座前方,有9個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車內外的狀況,但是當車門開啟的時候,就只剩下前方的後照鏡,及一個監視器畫面,可以判斷當下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