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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開槍擊斃持刀家暴男!檢察官裁定3萬交保 分局:驚訝但尊重

記者 綜合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4/19 14:12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19 14:12

苗栗有男子疑似家暴揮刀傷害女友,遭警方擊斃,事後檢方認為開槍員警涉嫌過失致死,裁定三萬元交保,轄區警分局發出聲明,表達驚訝,但也只能尊重,會積極協助這名開槍員警後續司法纏訟。

圖/TVBS

 
遭擊斃的男子被抬到擔架上,準備送醫搶救,現場警察從原本兩個人,多了好幾個圍在他旁邊,原來傷者中彈前,持雙刀挾持女友

記者李盈萱:「蔡姓男子當時就是手持雙刀被員警前後包夾距離只有兩公尺但是蔡姓男子還是不斷逼近員警只好開槍。」

警方說,案發時間18日一點左右,他們查看開槍員警的密錄器,現場環境非常昏暗,只見蔡姓嫌犯一手抓著站在右邊的女友頭髮,一手持刀揮舞,不只攻擊自己的女友,還步步進逼員警,情況非常危急,吳姓員警朝嫌犯左側開第一槍,但他卻沒放開女友,還持續攻擊,因此員警又朝嫌犯左邊再開第二槍,嫌犯這才瞬間倒地,同時站在他右側的女友也被拉倒,摔在地上,警方上前,才發現第一槍打中左手掌,第二槍打到嫌犯左胸。
 

但第二槍就打中嫌犯左胸,死者母親一度質疑,為什麼警察不先用勸說的,就直接對兒子胸口開槍。
警方強調,當時兩名員警已經不斷對著嫌犯大喊"放下刀子、放下刀子",但他卻持續攻擊女友,甚至還看到他拿刀砍女友,情況太危急、才會開槍。

開槍的吳姓員警,30多歲,林口人是家中獨子,大學畢業後過了幾年,考上警察特考班,結業後就分發到苗栗頭份派出所,4/18處理家暴案,擊斃嫌犯,當晚檢方認為他涉及「過失致死罪嫌」,裁定3萬元交保

頭份分局分局長林育旺:「雖感到驚訝,但也只能尊重,對員警因公涉訟,願意給予積極的協助同仁。」
 

轄區警局力挺開槍員警,一度也想公布密錄器畫面,被檢方制止。對於檢察官初步認為開槍員警涉犯過失致死罪,無法認同,也強調該員警接下來的訴訟,分局會協助找律師,不讓勇於任事的同仁,孤獨面對後續司法纏訟。
 


#苗栗#家暴#擊斃#警方#過失致死#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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