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民眾把機車停在台大校園旁,結果安全帽竟被塞了沾有深色液體的衛生紙,他指控是另一名女騎士所為,控訴對方為了搶停車位,一度想移動他的車,認為是被制止後心生不滿,所以惡搞報復!

員警vs.機車騎士:「停多久了?因為我覺得「她」很奇怪,所以我有拍照,6點9分。」
跟警方對話提到的「她」就是騎士懷疑的對象,因為當時是晚上11點多在台大對面的巷子內發生了這件事...
機車騎士:「進巷口的時候找停車位那邊,停進去之後,阿姨(另名女騎士)也不知道是發生什麼事情,她就想要擠進來這樣子,我們剛離開時就看到她想過來移動我們的車子,所以我就跟她說不要刮壞我的車這樣。」
騎士原本還慶幸還好有拍下對方長相跟原本停好機車的樣子,這下可以當作證據了吧?結果一報警心都涼了。
機車騎士:「監視器只有在我們頭上,沒有往下照它是往側邊照,所以看不到作案當下的畫面,就蠻憋屈的,就是什麼處理都沒辦法做就只能認賠。」
非本案律師:「它另外還會構成民事上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如果假設騎士認為說的,它的安全帽有毀損,甚至必須要去清潔的話,那相關的費用的話是可以透過民事向對方求償。」
但要讓法律程序順利進行還是得要有犯案監視器,就算是一點黑影也好若像現在一段畫面都沒有,不管是刑事還是民事要追究兇手就困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