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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賣39元商品 找錢不找1元 消保官:恐涉詐欺

記者 藍婷瀅 / 攝影 施協源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1/24 17:55
最後更新時間:2025/01/24 18:45

新北板橋一處市場裡的攤販,專賣39元的商品,有民眾買了兩樣78元,找錢卻只找20元,消費者疑惑詢問剩下的兩元,店家才拿出告示板,解釋只找5元、10元,不會找1元,但消保官表示,買賣契約成立前、沒有事先告知的情況下,恐怕會涉犯刑法詐欺罪。

圖/TVBS

 
菜市場許多攤販,年前大出清,民眾挑選了兩樣39元的商品,總共78元,付了一百塊,卻只找回20元?

店家vs. 消費者:「我就不找一塊。蛤?為什麼?因為我是這樣拍賣,原價是80等於買一送一了。蛤?可以再買沒關係。」

民眾覺得疑惑,消失的兩塊去哪了?老闆娘才拿出了一個板子,上面寫著不找1元,但5元、10元可以找,不過這樣的方式,消保官認為可能已經涉嫌詐欺。
 

新北板橋福德市場內,有民眾發現,一間攤販賣的商品,專賣39元商品,但找零卻不找1元,客人有疑問店家才拿出告示板。

店家vs. 消費者:「可是網路都說你這樣賣不對啊,空氣在人結好嗎?喔...對對沒有關係。」

民眾將這個狀況發到網路分享,大部分網友都表示,不是錢的問題,觀感很差,這樣很沒有信用,感覺就是要你買到五個,才能找回五元。

 
店家vs. 消費者:「我就不找一塊這樣子而已啊,那才差兩塊,你如果覺得計較的話,那就看你們情況啊。」

實際問到店家,他認為有告知,消費者也可以選擇不買,但在法律上恐怕已經構成詐欺。

消保官13新北市主任消保官王治宇:「買賣契約成立價格就是39元,業者不能這個時候再拿出一個板子說,我們不找零,這樣的話是違反誠信原則顯失公平,消費者當然可以選擇不購買,但消費者沒有被事前告知事後發現的話,業者可能會構成刑法的詐欺取財罪。」

相關單位已經派人調查,要求改善,雖然一塊兩塊金額不大,但沒有事先講,還是會讓消費者觀感不佳。


#新北#板橋#市場#攤販#商品#找零#詐欺罪#誠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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