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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手寫信怒控官官相護「違法推翻霸凌案」 台鐵:可再申訴

記者 陳昫蓁 報導
發佈時間:2024/12/03 10:19
最後更新時間:2024/12/03 10:19
台鐵爆霸凌。(示意圖/TVBS)
台鐵爆霸凌。(示意圖/TVBS)
勞動部發生霸凌致輕生案件,讓公務人員工作環境備受關注,台鐵產業工會日前召開記者會,指楊姓員工霸凌案,遭台鐵推翻調查委員會決議,楊姓員工再以手寫信的方式,呼籲交通部、勞動部能主持公道。 台鐵公司回應,員工如提出職場不法侵害申訴,公司均依規定調查處理,如果當事人對於本年11月18日調查處理委員會之決議有異議,可依相關規定及程序向公司提起申訴及向保訓會提出再申訴。

台灣鐵路產業工會日前接獲楊姓員工反映,指控從民國111年起一再遭台鐵人力資源處長吳俊霖涉職場霸凌,台鐵卻以違法的程序推翻合法的霸凌調查委員會決議。楊姓員工更發布手寫信指控,台鐵涉及官官相護、未依相關法令程序辦理,11月29日記者會上吳處長的「個人聲明」居然是由台鐵公共關係科送至現場,此舉已公然表態並證實與職場霸凌加害者攜手站在一起。
 

楊姓員工表示,自己與許多的受害者一樣,是現在正處理及進行中的職場霸凌案件,要去等待未來修正的法律程序並無實際幫助;何況案件中台鐵連受到台北市政府勞檢處裁定違反相關規定,仍遲遲未見改善,更需要的是兩位部長親自站出來替自己主持公道,予以台鐵糾正。

對此,台鐵回應,員工如提出職場不法侵害申訴,公司均依據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訂定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建立職場不法侵害通報機制及處理程序,並成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超然公正之調查及處理。

有關外界稱遭台北市勞動局勞動檢查處指出未依規定執行預防計畫做成違法決議1節,台鐵查4月24日勞動檢查處派員檢查發現之應改善事項,是人資處未辦理檢核預防措施,公司已依預防指引辦理檢核紀錄;另公司預防計畫係依勞動部之預防指引所訂定,有關改善事項針對申覆程序之提示亦已完成修訂。另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因係當事人提起申訴,為求妥善周延處理,公司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組成,經委員會討論做成決議,並無所稱違法決議之情形。
 

台鐵表示,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7、78條規定,對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處置認為不當,於30日內向服務機關提起申訴,如不服服務機關函復者,30日內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提起再申訴。本案當事人均有依據此救濟管道提出救濟,公司針對此案兩造當事人之申訴及再申訴決定,以及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所做成之決議,均予以尊重並依規定秉公處理。

台鐵強調,針對吳員製作個人聲明及請託他人至會場發送是屬個人行為,公司對該發送行為亦認為不妥,將另案針對不當行為人予以懲處。本案如當事人對於本年11月18日調查處理委員會之決議有異議,可依相關規定及程序向公司提起申訴及向保訓會提出再申訴。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
◎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輕生解決不了問題,卻留給家人無比悲痛。請珍惜生命,請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生命線請撥1995;衛福部諮詢安心專線:珍愛生命,請撥打 1925(24小時);張老師專線:1980


 


 

政府部門霸凌

#台鐵#霸凌#勞動部#謝宜容#手寫信#官官相護#違法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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