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小六男同學的爸爸說,衝突當天小孩因被老師壓制身體受傷,但也是要孩子隔天去跟老師道歉,沒想到,變成沒有監護人陪同下,孩子被帶回警局,小孩也因此產生陰影,投訴教育局,家長等了7個月的調查報告出爐,認為都是在相互袒護,無法接受。
紅衣小男孩摸著眼鏡,看著員警像是在哭泣,場景就在國小操場走廊上。
員警進入校園沒等監護人到場,也沒拿傳票,就把小男孩帶到派出所做筆錄。
記者李盈萱:「他當時就是拿著這一支樂樂球棒,和老師起了爭執,家長說老師壓制他,他是揮棒了回擊,因此老師受傷他也受傷了。」
家長說,事發時間3/26下午,隔天小孩去道歉老師選擇提吿,反倒變成從校園被帶進警局,認為違反兒少法,投訴教育局,等了7個個月調查報告出爐,是孩子拿球棒攻擊人,老師有權提告。
小孩媽媽也是老師,能體諒為人師表辛苦,但不諒解也不能接受報告結果。
當事家長:「他的內褲露出來被同學嘲笑一段時間,有一段時間是不敢穿短褲的,生氣想說等一下會不會有警察抓我,正在接受諮商,學校讓我們的感覺是,大家就是互相袒護。」
打開學校網站,提告傷害的老師,擁有台中師範特殊教育學系學歷,當時是學校生活輔導組長,也是體育老師,任教超過5年的時間。
在員警協調下已撤告,但老師到底有多氣,要把小六學生告上警局,還在沒監護人陪同帶回派出所。
台中市西區所長蔡明松:「那有學務處陪同進去,那帶學童的部分,我們完全是用協同沒有用任何強制力。」
警方強調,當天8:40警方到場,8:40-9:10有連繫到家長,9:10帶離校園,9:30老師做筆錄,10:30家長到派出所學生做筆錄。
有取得學校主任以上的同意,才進入校園,依照程序是沒問題,但觀感不佳影響小孩身心,分別對兩名員警,各記出申誡加強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