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高齡化,愈來愈多人關注財產該怎麼給子女,才是最安全的,又能節稅。像是遺產稅的節稅方式有很多種,其中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可以讓遺產總額大幅減少,少繳很多遺產稅。但專家提醒,這種方法適合用在現金、股票等遺產,用在不動產可能會踩雷,日前有民眾要賣屋時,就發現竟然得繳1100萬土增稅。
一個接一個叫號,台北國稅局,不少人前來辦理,遺產稅贈與稅申報,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越來越多人提早關注,該如何進行財產傳承,才能避免被課高額稅金。
記者劉彥萱:「現代不少父母節稅觀念佳,在每人每年,享有244萬元的免稅額度內,贈與財產給子女,並享有取得贈與稅,免稅證明書,但如果後續有資金回流情形,恐怕會做白工,因此金流舉證才是關鍵。」
越來越多民眾,會選擇透過贈與的方式,來無痛移轉財產,根據財政部統計資料來看,2006至2023年,遺產稅由235.16億元,增加至368.47億元,增幅達5成6,但贈與稅則是由51.77億元,增加至250億元,漲幅近4倍,顯示納稅人,積極運用贈與稅的免稅額,來保障家庭財富延續。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股長陳貞蕙:「善用每年度的,244萬的免稅額度,稅法規定裡面,還有一個不記錄的規定,子女他的婚嫁的時候,當年度,父母親都可以給小孩子,100萬的,100萬以內的婚嫁贈與的財物,那另外就是說,如果父母親家裡面有農地的話,子女的部分,他也是屬於是可以不記錄的,那這邊都是可以利用。」
但在節省遺產及贈與稅,需要考慮自身財產多寡,和財產移轉時,其他的稅賦負擔,就有一位民眾,把過世父親留下,價值上億元透天店面,一半產權分配給媽媽,另一半繼承,省下300多萬遺產稅,但近日想把透天店面賣掉,卻發現要繳1100萬土增稅,嚇得不敢出售。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夫妻的一個,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時候,他的前次移轉並沒有去調整過,也就是呢,他的前次移轉是維持在他們,民國59年左右的那個,婚姻存續期間的一個公告現值,也就是後來,如果他再賣掉這個不動產的話,他的土增稅,要從民國59年開始起,算到113年,所以大概就是跑不掉,就是要繳了1100多萬。」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夫妻其中一方往生,另一方可依民法第1030條之1,對死亡一方留下的遺產,依雙方財產差額,先行請求平均分配,分配完剩下遺產,再申報遺產稅,雖然這是節稅好方法,但不適合用在不動產。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你要利用,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來節稅是好辦法,但是這個標的要慎選,應該可能要選現金股票啦,你用不動產的話,可能就隱藏後面的土增稅,就要小心。」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胡碩勻:「可能10年內你就要出售,那這樣就可能會,你節到贈與稅,但是未來是會,去課到我們的房地合一稅,而且讓這個所得稅的房地合一稅,會加重,用公告現值的話,它是市價的一半,所以1000萬的房價,當時的買價,你公告現值可能只有500萬,那你多這500萬的利潤,你要課10%到45%,也就是說你要多課50萬,到200多萬稅去的,所以這個部分就會影響很大,所以如果是房地產贈與之後,要轉售的話,這個部分就不可不注意這個事情。」
如何節稅,已成為當代重要課題,尤其不動產過戶細節多,做決策前,得多向專業人士請教,才能成功節稅減輕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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