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65歲何姓男子因罹患惡性腫瘤,在朋友介紹下到沙鹿1家中藥房,以每兩50萬購買犀牛角粉食用,總共花費480多萬,還是不幸病逝,家屬向衛生局檢舉,犀牛角粉送驗後,證實是瀕臨絕種的一級保育類動物「印度犀牛」,台中地院依法,判處中藥房老闆娘和兒子8個月徒刑,緩刑2年。
當時警方突擊中藥行,搜索店家秤藥材的櫃台還有藥櫃,雖然沒有查扣到,但從家屬提供的剩餘品鑑定發現,店家賣的是一級保育類印度犀牛,中藥房老闆娘和兒子遭到起訴,最後經過認罪協商,台中地院認定兩人,觸犯非法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罪共6罪,判處8個月徒刑緩刑2年,條件是母子倆要支付公庫10萬塊,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
中藥房老闆娘vs.客人:「現在剩2.53(公克)。」
其他藥師陳金火(非當事中藥行):「在民國89年11月明定公告是保育類的,禁止使用的中藥材。」
其他中藥師表示,犀牛角在中藥材分類,屬寒性有清熱解毒、治療神智不清功效,過去常被拿來當成退燒藥,但根本沒有治療癌症功效,大部分的牛角類中藥材,已經替代成水牛角1兩才幾百塊,犀牛角因為禁用沒有定價,全看店家怎麼賣,水牛和犀牛角價差到可到幾千、幾萬倍,提醒民眾病急也別誤信偏方,小心藥到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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