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民眾指控,日前在外送平台點餐,以為點到的是知名高檔餐廳茹絲葵的餐點,送來要價340元的2碗肉羹飯餐點讓他失望外,他再仔細看店名竟是茹絲癸,讓他直呼好像被騙了,對此就有律師表示這樣涉嫌違反商標法,總公司可以提告求償。
記者vs.民眾:「這樣大概多少錢(可能8、90元),170元你會覺得太貴嗎(盤子),覺得浪費錢會有點生氣,我覺得65元差不多,(店名)太超過有誤導的嫌疑。」
不少民眾也說價錢不合理,更指出店家使用的店名,會誤導消費者。
再實際點來同樣餐點,也是一樣價格,只是羹飯內配料不同,但也都只有些許配菜,對此店家回應平台上有提供圖片參考,至於店名是隨意取的,沒有惡意。
律師林瓊嘉:「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足以使消費者有混淆的情況,這是侵犯商標權依照商標法規定,侵害商標權刑事部分,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律師分析使用茹絲癸當店名,有混淆消費者意圖,店家涉嫌違反商標法,要是茹絲葵有註冊商標就能提告求償,茹絲葵總公司則表示,上上周就陸續接獲顧客投訴,已經請法務處理要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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