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到日本大阪旅遊,一大一小預定了6個晚上的雙床房型,沒想到實際入住後,卻變成單床房型,六天下來價差6000元,而訂房平台卻只願意賠償不到台幣兩千元給消費者,還要求消費者自行和飯店協調換房,讓消費者很不滿。
當事人到日本大阪,透過訂房網站訂了大阪一間飯店,一大一小要住6個晚上,選擇兩張床房型,卻住進單床房。
當事人趙先生:「有沒有這種可能性,平台系統設計有問題,還是說這個經營管理的人有蓄意的這個問題,我覺得好像不太能接受,這個有點離譜啦。」
趙先生:「還好我太太當初有留下這個證據,自己協調,而且要我們自己先結帳,然後他才願意補償我們這六天60美金。」
消保官:「價差的這個部分,他可以來向訂房平台這邊來主張,因為他很明確的是訂雙人雙床。」
事後,訂房平台只願意賠償60美金,換算下來,台幣不到兩千元,還要求消費者自行和飯店協調換房,對於出國遊客遇到訂房糾紛,消保官表示,消費者從網路訂房,買賣契約就成立,如果不符合訂房需求,依規定可賠償六千元價差,而不是兩千補償金而已,雙方沒有共識的話,可申訴消保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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