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教召選出國慘了!桃園一名25歲男子去(112年)11月初接到教育召集令,要求他同月6日就必須前往中心報到,孰料,男子早已安排好出國旅遊,竟不理會後備指揮部提醒,逕自出國。法院判定,男子應遵從教育召集令,判處其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簡男明知身為後備軍人,依兵役法規定有接受教育召集的義務。2023年9月22日,收受其母轉交桃園市後備指揮部所送達,要求他於同年11月6日前往桃園市農業博覽中心報到。此外,在9月21日晚間,後備指揮部也曾聯繫簡男,告知如需出國,應申請核准免除該次教育召集。然而,簡男並未申請免除,最終選擇在教育召集期間出國旅遊,無故逾期2日以上未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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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簡男未按期報到,影響國家教育召集訓練的順暢運作及國防安全,並且在案發後仍否認犯行,決定對其進行懲處。而後法官考量後認為,簡男身為後備軍人,應遵從教育召集令按時報到,其無故逾期參加,影響國家教育召集訓練、國防安全及後備管理的有效性。
再者,簡男在案發後仍否認自己的違法行為,顯示態度不佳,因此被桃園地方法院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的妨害教育召集罪,決定判處其徒刑2個月,可選擇繳納罰金6萬元,以資懲戒並警示他人,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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