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指控日前口頭預定旅遊團,6月要前往以色列聖地旅遊,但隨著以巴以伊衝突擴大,想解約退費,卻遭到業者刁難,向觀光署求助也無法解決,不過觀光署則回應已經介入調查,消保官也介入協調。
當事遊客:「自己看了他的合約書,上面有寫說41天前退費,只要扣百分之五的訂金,他說他把錢付給航空公司了。」
被害人表示當時只跟身為牧師的旅行社老闆口頭約定成團,先支付2萬元訂金,事後提前41天想要解約卻遭到刁難,因為業者自稱費用已經支付給航空公司無法退費,錄音還被對方大聲怒吼只好尋求協助。
事後還有其他受害者出面指控,早就與當事旅行社有消費糾紛,被害人表示申訴觀光署,也無法獲得幫助相當無奈。
觀光署旅遊業組長湯文琦:「同仁第一時間跟您回覆,我不知道有沒有得到全部資訊,那他沒跟你簽約,他就是違反旅行法。」
不過觀光署解釋,早已介入協調,通知業者到案卻沒有下文,已經著手調查,究竟能不能退費成功,消保官解答業者可以主張扣除5%的補償金,以及已經支付費用,再將剩餘款項退回,前提要提出相關付費證據,不過目前雙方還是喬不攏,恐怕只能走法院,透過法律釐清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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