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花蓮7.2大地震,造成台北捷運、鐵路等大眾運輸停駛,而地震發生時間剛好是上班時間,導致不少民眾因此而遲到,勞動部當天緊急發布新聞稿表示,如果因天災沒辦法準時到班,雇主不能視為遲到或曠職,但國民黨立委陳菁徽在立院質詢就說,還是有收到民眾陳情表示被記了不給薪的「半天事假」。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8)日早上赴立法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說,「上週三地震勞動部動作很快馬上發新聞稿,說因為天災導致交通問題,不能視為遲到或曠職,但工資卻要雇主和勞工自行協商,我想請問100個雇主中有幾個人會願意給有薪假?」勞動部長許銘春則回應,「天災是不可抗力,所以法律才會這樣規定,不過我想一般雇主也是會體恤勞工,都會給(薪資)啦。」
陳菁徽表示,要雇主體恤員工,但沒有具體的規範,目前只有天災因素有直接的規定,但就上周地震來說,許多交通狀況也是天災造成的,希望這部分未來可以考量訂定具體規範。許銘春則允諾這個會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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