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追蹤,藝人楊謹華和建商這回的爭議點,在於買的八樓層視野,被後面蓋起來的台北網球館遮住,當初,建商有告知,未來會蓋網球館,但實際會有多高,方案還沒出爐,也因此法院判定楊謹華敗訴,專家提醒,買房時民眾保留建案提供的廣告,簽約也要注意相關設備品牌、材質,如果成屋和廣告有落差,買方有多點證據,就會多一分保障。
職業網球運動員莊吉生,透過鏡頭大方介紹台北網球館,本該是體育賽事比賽的場地,卻牽扯藝人和建商的買房糾紛,變成是非之地,原來關鍵就在於這網球館,蓋的高度。
網球選手莊吉生:「相約來看球。」
過去時不時,有民眾會反映,蓋好的房子和完工的,長不一樣,也有人檢舉到公平會,因為說好的健身房,卻是機車、腳踏車停車區,會議室也變成機電設備擺放的位置,曾經就有建商因此被罰款。
買房的廣告文宣和合約,除了要看清楚再簽名,也得收好。
房市專家陳炳辰:「可以先把一些紙本的文案,或者是說可能對於現場的一些模型,先做一些拍照,那這樣的情況,如果後續真的有跟,所謂的銷售的時候說法不一,或者在廣告上面,有一些不一致的情況,當然後續也可以去做申訴。」
根據591新建案彙整的資料,今年的房市329檔期,包含六都和新竹縣市,總銷售金額超過七點八億,雖然比去年少一點,不過新進場的個數卻比去年增加超過三成,買房是人生大事,可別被建案精美的文宣,蒙蔽眼睛,多問、多聽、多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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