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彰化一名黃先生在高爾夫球場,遭到林姓球友揮桿擊中,導致左眼失明,不過檢察官認定林姓球友所在位置,看不到對方,所以不起訴,而民事庭也判決不用賠償,但球場須賠償78萬,因為法院認定場內沒有防護網,才導致事故,對此業者指控判決不合理,而黃姓球友也對判決不滿意。
遭擊中黃姓球友:「(林姓球友)走捷徑就飛到樹的上面,剛好他打的位置,就是我球車(位置)。」
黃姓球友除了向林姓球友提告過失傷害,也向球場業者索賠218萬元。
而近日調查結果出爐,檢察官指出林姓球友擊球區離車道有10棵樹阻擋,兩地相距約66.9公尺高低落差也有7公尺,所以認定林姓球友擊球時看不到球車的位置,加上在場李姓桿弟也表示,事發當時沒有看到有人在打球,雖然黃姓球友遭擊中左眼失明,但林姓球友不用賠償,也給予不起訴處分。
球場經理:「球場基本態度,我們不是不跟黃先生和解,就是判決書下來有一條,我們落球點地方沒有防護網,不行(不合理)。」
業者表示都有持續關心傷者病況,三方也曾協調賠償金額但沒有共識,雖然法院判定因為球場內沒有防護網,有過失才導致球友被擊中,應賠償78萬,但是他們認為不合理將上訴,至於相關賠償還是會負責。
非當事律師林瓊嘉:「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公共場所的企業精神,必須依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不過傷者究竟能拿到賠償嗎,就有律師指出營業場所,依法需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所以業者事後該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協調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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