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針對16歲到22歲發放的1200元文化幣,全台有150萬人可以領取,但現在卻爆出亂象,不只網路上有人降價兜售,美甲店跟藥妝店也疑似收文化幣,也有人拿來買「拍立得」。對此文化幣官網昨(25)天正式公告,禁止文化幣用於購買拍立得。
寒假期間不少學生有專屬紅包,其中這個月20日開放的文化幣1200點,等同於1200現金,能買書、看國片、看展覽等,另外還有500元青春動滋券,但這些都限定16到22歲年輕人才能領用。開放領用後爆出不少亂象,社群論壇「Dcard」上有人貼文表示,看到很多人用文化幣來買化妝品、飾品、做美甲等等,也有人拿來買拍立得,對此,有網友自稱誠品員工,表示「文化部來信通知,文化幣不可購買拍立得」。
文化幣官網昨天公告,「文化幣旨在鼓勵青年藝文參與及體驗,自今(113)年常態化實施後,其適用範圍經滾動檢討後,自113年1月25日下午9時起,禁止文化幣用於購買拍立得,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公告出爐後網友反應兩極,許多人表示贊同,「販賣拍立得得利的人會是藝文相關產業嗎?不會,得利的會是廠商」、「文化幣是讓你拿去買藝術,比如說書或唱片,不是讓你拿去買工具」、「文化幣不是給你用來吃、打扮的,有文化一點好嗎?」不過也有人表態反對,「我也是通路員工,藝文產業本來也就經營困難,當然會想能增加業績就多銷售出去」、「最基本簡單的街拍文化都不能被算文化了,台灣的攝影產業還要多可悲」、「該罰的是在轉賣的吧,拍立得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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