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108年起,為了防堵土地開發可能引發的水患,經濟部實施出流管制方案,要求達或超過2公頃的開發單位,於開發基地安裝滯洪設施並提交相關文件,這項政策在高雄市水利局的積極推動下,讓城市的土地開發,也可以兼容永續商業發展與滯洪減災的角色。
除了由開發單位建設的滯洪池,高雄市水利局也自行建設公辦滯洪池,包括在建的楠梓廣昌滯洪池,在未來將增設25座滯洪池,加上公辦滯洪池在內,高雄市將擁有498萬噸的滯洪能力,整座城市的滯洪能力可達564萬噸。
在全球氣候變遷持續影響下,高雄市水利局除了充當監督角色,確保開發單位遵守滯洪設施的規劃與維護外,也定期檢查各滯洪池的狀況,這些策略都是為了實現「海綿城市」的願景,即在遭遇短時間內的豪雨來襲時,能夠有效防止洪水泛濫,為既有的水利設施提供排水時間,最終大幅降低豪雨對居民生命與財產的威脅。
高雄市的願景是成為一個防洪韌性且宜居的城市,透過政府與企業的合作,以及公私協力,共同推動並實現這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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