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在臉書社團發文抱怨,說在新北市新店,安康路三段,有住戶長期占用路邊的免費停車格,還會把重機跟廂型車停在同一格,時間長達一個多月,附近巷弄內也有類似狀況,還有人用盆栽占位,律師就說,如果占位行為影響交通,根據道交條例最高可罰2千4百元。
記者黃凱靖:「我們實際來到這邊,是位於新北市新店的安康路三段,可以看到停車格裡面呢,照片拍到的重機跟這個廂型車已經沒有停在這邊,不過呢到附近的巷弄裡面去觀察,可以發現到有類似的占用狀況。」
走進巷子兩側都有畫停車格,但常常都是停滿滿有些剛好就是重機自己停一格,但也有人放雜物,像是盆栽在裡面。
附近住戶(變音處理):「就變成說回來不好停車,所以說會乾脆騎摩托車回來,沒有(停車格)那個停車的方面比較少。」
新店安康路三段355以及359巷附近,大部分都是舊式公寓,地狹人稠加上部分社區早期未規畫設置停車場,附近車子多車位卻偏少總是一位難求民眾投訴巷內公有停車格長期遭占用,有人早上出門上班,用重機占位晚上下班改停汽車。
律師劉韋廷:「只有某個住戶,才能使用這個公用的停車格在這種狀況下就已經涉及到刑法的竊占罪了,如果這些占用物足以影響交通,也可以開罰1200至2400元的罰鍰。」
兩輛停一格,可能構成並排停車實際得由警方判斷不過像這名車主這樣的作法2輛車可以省6千到近萬元的車位月租費,但長期占用也影響他人新北市交通局先前也指出,這一帶的路邊車格開放公眾免費使用如果不是報廢車輛停放就沒有違反道交條例,未來會評估是否納入收費也請里長協助宣導,請勿長期占用以維護民眾停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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