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患在新店某家醫院看診超過30年,最近回診拿助眠藥卻發現睡不好,才發現原來是藥師給成了「抗焦慮藥」。他也抱怨為何藥師給錯藥,卻沒主動通知。衛生局表示若給錯藥,最高可以開罰1萬元。
當事醫院人員:「因為它是管制藥品,都鎖在櫃子裡面可能當天病人多,處方箋很多可能在忙中有錯,它的功能就是助眠同時這藥都有人在用。」
當事醫院了解後坦承藥局藥師疏失,未來會多加留意,但查明後病患不是被換藥而是被拿錯。
悠樂丁是白色扁圓藥錠,贊安諾是粉紅色橢圓形外觀不同,悠樂丁是中長效「助眠藥」,贊安諾則是短效的抗焦慮,成分、藥性、廠牌、劑量都不一樣,其他藥師分析若要替代用藥必須同成分,同劑量才會視為相同藥品。
北市藥師公會常務理事(非當事)王明媛:「它的作用上還是有比較明顯的差異在,這種短暫錯誤上面來說,我相信其實並不會對身體,產生很嚴重的一些反應,或者不良的一些反應,但是呢可能在這種錯誤的給藥上面,我們藥師還是要更警醒一點。」
新北衛生局食藥管理科長楊舒秦,依藥師法17條的規定,藥師調劑應該按照原處方不得錯誤,倘查證屬實後須可依,違反藥師法17條開罰新台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鍰。
衛生局將到該醫院稽查,也強調若藥品有缺乏或需要更換,都必須經過醫師同意,否則就算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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