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明揚爆炸事故至今已逾2個月,經濟部表示,明揚已向園管局提出254人解僱計畫,目前有204人同意資遣,明揚也協助部分員工轉介至其他公司工作,且給予優於勞基法的資遣費,後續將持續關注明揚勞工相關權益。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轄下的明揚國際公司工廠9月22日發生爆炸事故,造成重大死傷。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長楊伯耕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受損嚴重的一廠、二廠仍為停工階段,廠房結構須經第三方驗證安全性後才能復工,目前仍無復工時間表。
楊伯耕表示,明揚於11月向園管局高屏分局屏東辦公室提出大量解僱計畫,自今年11月至明年3月,計畫資遣254人,目前已有204人同意資遣,皆為本國籍勞工。
楊伯耕指出,要求明揚須和員工開會協調,明揚亦協助部分員工轉介到園區其他公司,或安排至高雄母公司上班;資遣的員工則優於勞基法給予資遣費等。
關於明揚爆炸事故後勞工權益,楊伯耕表示,明揚事發後成立內部法律團,給予員工優於外界的補償費用,並承諾今年薪資會發放至年底。
至於外界關心的年終獎金部分,楊伯耕表示,由於尚未到年終獎金發放時間,後續會再向明揚確認,是否有與員工溝通協調。
楊伯耕表示,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作為主管機關,授權處理園區內廠商的勞動權益,同時也會與屏東縣勞動暨青年發展處溝通;明揚公司目前員工有659人,其中包含554名本國勞工,105名外籍移工。(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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