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小港有住戶因為公寓公共梯間有雜物,被里長貼通知單改善,但住戶PO出監視器反控里長私自拿鑰匙擅闖民宅,但里長也喊冤,說是接到鄰長反應有雜亂的情況,執行公務,沒想到還因此挨告,覺得委屈,雙方各說各話。
穿著里長背心來到公寓前面,接著直接掏出鑰匙開門,沒多久鄰長、里幹事也來了,三人一起貼紅單,但就是這一張通知單,引發住戶胡小姐不滿
當事人胡小姐:「全部都四樓的,你不可能自己四樓的來貼,這個是打給誰啊,對不對,鐮刀這種物品是不是那個(危險),上面也都是四樓的。」
覺得被針對了,雖然通知單沒有指名道姓,但只有自己被要求把雜物清除,拿出照片,指控樓梯間擺放的機車、機油,還有鐮刀都是其他住戶堆的,而且更讓胡小姐不滿的是,里長住家公寓梯間,也堆了大量雜物
事件發生在高雄小港,上個月初,住戶因為公寓公共梯間旁的空間使用引發爭議,胡小姐認為是因為先前跟鄰居的砸車糾紛有過節,才會被刁難,但里長也有話要說
當事里長:「我為了登革熱的事,去貼公梯這樣你看,樓梯間請勿堆置雜物,這個公告也不是我里長的,她現在告我去法院,說我私闖民宅,這樣對得起,這樣里長誰敢做啊。」
當事里長丈夫:「我跟你講,這個全部都不是我們的車。」
直接開門自清,強調公共空間擺放的都不是自家的物品,有部分是公共物品,是經各住戶協調同意擺放,但同樣有問題
記者林佑璇:「一般公寓大樓這邊,裡面像是公共空間,包含像是樓梯旁邊的這個地方,也通通是不能堆放雜物,違反的話可以開罰,4萬元到20萬的罰鍰。」
先前高雄因為城中城大火,工務局嚴抓梯間堆雜物,雷厲風行了好一陣子,現在時間一久,沒了頻繁稽查,又開始出現梯間堆放雜物的亂象,除了最高20萬罰鍰之外,也將讓自己置身險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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