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佐倉公墓禁葬30多年且變更為公園用地,將轉型運動公園,但遷葬經費龐大,仍有上千戶待遷,議員指出,私墓權責在縣府,不該甩鍋且無作為。縣府否認甩鍋,允諾協助轉型。
民進黨籍縣議員胡仁順今天總質詢指出,花蓮市佐倉公墓為花蓮市早期唯一可供市民安葬的區域,30多年前都市計畫將墳墓用地變更為公園用地,禁葬至今花蓮市沒有其他殯葬用地。
胡仁順指出,佐倉公墓共有3區,A區經歷任市長努力順利完成遷葬,已鋪設綠地;B、C區明年2月底將滿15年使用年限,仍有約1500戶未遷葬,面積約23公頃。
胡仁順指出,遷葬緩慢原因是花蓮市公所無力負擔高達新台幣2億多元遷葬查估補償金,且花蓮市無殯葬地可興建納骨塔設施,遷葬費高、又只能遷到鄰近鄉鎮安奉,導致民眾意願不高。
胡仁順說,佐倉公墓遷葬速度緩慢,過去幾年也遭審計部多次糾正,花蓮縣府卻長期漠視、置之不理,認為花蓮縣府應主動協助遷葬。
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指出,殯葬業務為各鄉鎮市公所管理業務,縣府現階段優先改善各鄉鎮火化設施、納骨牆,若遷葬金額龐大,可協助爭取中央經費,例如吉安鄉東昌公墓遷移,就由縣府協助爭取花東基金。
花蓮縣長徐榛蔚答詢,未來佐倉用地轉型為運動公園建設,無論方向或政策,都會跟市公所一起討論,提供必要協助。(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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