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各式零食、生活用品的雜貨店,是不少人的童年回憶。不過事實上很多人都不知道雜貨店的台語正確寫法,近日有網友分享了一個雜貨店招牌,不是常見的「柑仔店」,而是竹字頭加一個敢,貼文曝光後,不少人網友驚喊「長知識了」。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發文,日前在北港朝天宮附近發現有一家雜貨店招牌上寫著「菸酒、飲料」,一旁還有大大的「百年(上竹下敢)仔店」,原PO也指出這個才是雜貨店的台語正確寫法。
網友看完貼文後,紛紛留言表示「正確台文推一個」、「第一次看到這個寫法欸,長知識了」、「沒錯!不是『柑仔店』,跟柑仔沒關係」,不過也有人覺得「比較正統的寫法,可是大多數人反而看到傻眼呀」。
更多新聞:爆笑超商名! 「蒜頭門市」沒賣蒜頭、「萬巒豬腳店」沒賣豬腳
至於雜貨店的台語正確寫法到底是哪一個?根據教育部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雜貨店的台語讀作「kám-á-tiàm」,正確寫法是竹字頭加一個敢,而非常見的「柑」。在台語中這個字指圓型盛物的淺竹筐,也可作量詞使用,用來計算竹筐或竹簍的數量,與柑仔(橘子)的意思天差地遠,讀音上也略有差異;另外有内行人解釋,「早期的雜貨店常將一些乾料,如蝦米、魚乾、米粉、金針、木耳等,盛放在簳仔上,好讓顧客挑選,也方便隨時拿出戶外曝曬」、「早期雜貨店門口都用竹製容器『(竹敢)仔』盛裝鹹魚、魚脯、小魚乾等」。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