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天公布修正藥事法第27條之2的必要藥品清單,擴大品項至481項,抗感染藥品、抗腫瘤及免疫調節劑、心血管藥品是新增最多類別,有利業者爭取藥品輸入,保障民眾用藥權。
因應俄烏戰爭及解封傳染病增加等,各國面臨藥品供應穩定性問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年7月17日預告,經參採各界意見,今天公告修正藥事法第27條之2必要藥品清單,擴大必要藥品品項為481項,共新增117項、刪除34項,期盼強化藥品供應監測。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這次新增最多前3項類別,分別為抗感染藥品共29個品項、抗腫瘤及免疫調節劑共19個品項及心血管藥品共12個品項。主要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2021年新增品項、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建議新增的抗感染藥品與疫苗等。
陳惠芳說,納入必要藥品期盼達4大目標,分別為提醒業者加強監測藥品供應品項、有利輸入業者爭取藥品輸入、加速必要藥品相關藥證審查作業及鼓勵輔導業者申請必要藥品學名藥許可證。若廠商在規定時間內未負起通報責任,情節重大者,最重可開罰新台幣30萬元。
另外,陳惠芳提到,用於緩解嚴重及頑固性疼痛的默痛舒(MXL),今年4月原廠考量亞洲市場需求低,停止生產,食藥署已提供3款替代藥品名單,皆為管制藥品廠國產自製,分別是嗎啡長效膜衣錠3毫克、硫酸嗎啡錠15毫克、硫酸嗎啡口服液2毫克/毫升,全數穩定供應中。(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