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里工業區污水處理廠附近最近瀰漫一股偏酸似榴槤味,民眾難忍惡臭,氣得向市議員張芬郁陳情,對此,中市府環保局到場稽查,確認是污水廠收受處理外縣市事業廢液導致,污水廠已同意不再收受處理,環保局也表示若異味超標,將開罰新台幣15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張芬郁指出,不只該民眾有此反應,從8月25日開始1999就陸續接獲民眾反應在工業十四路和工業二十路、工業十一路附近,空中飄散臭味,有人說是塑膠味、化學味、燃燒廢棄物等,另大里十九甲伯朗大道,距離大里污水處理廠約500公尺,附近也有民眾反應異味難聞,她立即要求環保局追查異味源頭。
環保局稽查大隊長羅文龍指出,環保局近日曾派員前往巡查,確有聞到間歇酸性異味,於5日白天及晚間在工業區地毯式搜索,發現工業十四路與工業二十路口異味最為濃烈,再以空拍機確認異味來源疑似為一旁污水廠後方加藥機房位置。
6日午間再派員入廠稽查,經向污水處理廠現場工作人員確認,該廠分別在8月21日、25日、30日和9月4日陸續收受外縣市一家事業廢液處理後,即有明顯偏酸類似榴槤味的刺鼻味道散出,廠方表示,因近日也遭工業區廠商協進會反映異味,已決定在9月4日收受最後一批廢液處理,即停止再收受處理,現場味道可逐漸消散。
環保局指出,最後一批廢液在9月4日進場,大約10天味道可以消除,今以手持異味檢測儀前往初步檢測,若異味濃度數值高,會進一步做周界異味採樣,若濃度超標即會開罰15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也對污水廠現場人員法令宣導,並已發文給工業區服務中心,要求確實依照相關規定操作及防範,切勿再有類似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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