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八德區一間超商,門口及側邊空地很大,讓來店內消費的顧客臨停,還特地寫下場地使用公告,違者會逕行拖吊,甚至要賠償1000元違約金,只是日前有民眾直接把車停在店門口,被店家鎖輪胎,警方表示,如果雙方提出告訴,會受理偵辦。
超商外面大大的貼上,「汽機車車主不在店內禁止停車」,但就是還有駕駛在這停車,下場是...
為了一時的方便這下尷尬了,車子直接被鎖起來。
其他民眾「這樣子的話就是可以啊,(你覺得合理就對了),因為它是私人的地啊,不是公有地,是OK啊,因為你又經常,又是停可能一整天,人就不見了。」
很多店家為了讓民眾方便購物,店前會有一片空地讓汽機車臨停,只是時不時就會出現民眾當自家停車場,排擠到想購物的消費者,店家才會這樣公告。
位於桃園市八德區一間超商,門口及側邊空地很大,讓來店內消費的顧客臨停,平常汽機車都會像這樣停滿滿,為了給顧客方便,買個吃的不需要特地找車位,但店家漸漸發現有民眾明明沒消費還停車,引起不滿,日前有民眾直接把車停在店門口,店家不忍了,直接鎖輪胎。
店內還特地寫下場地使用契約,可以臨停或休息,但人要在車上,不能把這邊當停車場,而且停超過一小時,違者會逕行拖吊,甚至要賠償1000元違約金,相關的損失車主恐怕得自行負責。
大安所副所長林嘉衡:「私人土地停車場之民事糾紛,如兩造雙方有向警方提出告訴,本分局將依法受理移請桃園地檢署偵辦。」
不想引發糾紛,民眾還是找好車位,停車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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