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配合環保署擴大執行限塑政策,縣府今天說,縣內飲料店將從今年10月1日起,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鼓勵民眾自備環保杯。
新竹縣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配合環保署擴大執行限塑政策,竹縣飲料店將從今年10月1日起,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改以非塑膠材質1次用飲料杯、循環杯借用服務或販售可重複使用飲料杯。
環保局指出,目前各縣市也已陸續限制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材質一次用飲料杯,竹縣環保局也輔導業者,在4月邀請業者參加說明會,並針對實施方式與業者溝通研商,讓業者能提早因應。
環保局指出,待實施後將不定期稽查,違規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告發,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分,期望業者善盡保護環境責任,加速源頭減塑。
環保局說,為減少塑膠垃圾對環境造成污染,縣府持續宣導少用一次用飲料杯,民眾可自備飲料杯可享優惠,若忘記帶環保杯,也可使用店家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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