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颱「卡努」來勢洶洶,中央氣象局預計今(2)日下午發布陸上颱風警報,北部地區首當其衝,專家也預估,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基隆市及宜蘭縣等5縣市放颱風假機率大增。勞動部表示,颱風來臨時,地方政府若宣布停班停課,勞工可選擇不出勤,建議雇主不宜因而扣發工資,也不得視為曠工等;若放颱風假要求在家遠距上班,勞雇雙方也須事前約定,勞工同意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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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說明,颱風來襲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停班,勞工因而未出勤者,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也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等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處分。
勞動部指出,事業單位如因營運性質仍需要勞工從事工作,除應照給當日工資外,也該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勞工在上、下班途中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在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應給予勞工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標準給予其職業災害補償。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各行各業性質不同,工作型態也有所差異,颱風來臨時,對於工作性質能夠居家工作者,是否調整為居家工作,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原先就約定居家工作的勞工,其勞務履行若不因颱風來襲而有影響,可以依原約定履行勞務,雇主應照給工資,但若有受影響導致無法提供勞務情況,雇主不得予以各項不利處分。
勞動部提醒,雇主若未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違反《勞動基準法》工資、工時等相關規定,依法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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