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高嘉瑜對於林秉樞二審判決表示,法律遠遠沒有辦法去彌補或者是去對於我們過去所受到的傷害做任何補償。以被害人身分,她再度表達對司法的失望。高嘉瑜前年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高等法院今天宣判仍維持一審判決,林秉樞涉犯妨害祕密、強制、妨害名譽、恐嚇、傷害等13項罪,判刑2年10月,其中只有傷害罪8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可再上訴。扣掉羈押的226天,林秉樞只要再關14天就能恢復自由。
林秉樞被指控的罪名,大致都有承認,但也有部分主張無罪。高嘉瑜指控他視訊時用手機偷拍私密照,還恐嚇要散布。對此,林秉樞認為視訊是經過雙方同意,並沒有外流照片,主張妨害秘密的部分無罪,但仍遭法官駁回。
陳頂新表示,我們當初也有引用通訊保障監察法的規定,跟隱私權的合理期待可能性的法理,想要幫被告爭取無罪。目前上訴駁回,二審法官認為這部分一樣是有罪的。
律師表示,林秉樞長期看身心科,雖然精神鑑定沒問題,仍希望法院能斟酌減輕刑度。從案發後,他積極想跟高嘉瑜談和解,但對方都沒有意願。對於是否要上訴,雙方都說要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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