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幼兒園疑似餵藥案引發不少家長憂心,行政院日前表示擬將巴比妥類藥物納管。食藥署今(5)日表示,初步決議將加強「巴比妥」、「苯二氮平類」複方藥納為第四級管制藥品管理,將在行政院核定後公告,納管後機構業者須依規定申請管制藥品登記證。
食藥署副署長陳惠芳表示,衛生福利部為加強管理巴比及苯二氮平類之複方藥品,經過管制藥品審議委員會委員充分討論並參照世界先進國家管理現況,決議將上述藥品納為第四級管制藥品管理。未來公告後使用巴比及二氮類複方藥品之機構業者,須依規定申請管制藥品登記證,並於業務處所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結存情型,並定期申報。
機構業者如要使用前述品項進行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者,須事前向衛生福利部提出使用管制藥品申請,經核准後得使用;該等藥品之輸入、輸出、製造、販賣、購買及使用等相關事宜,必須確實遵照《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理。
陳惠芳指出,各縣市衛生局加強稽查管制藥品後,違規家次有18家,違規率1.6%,大多是行政疏失,像是簿冊未落實每天結存與記載調劑或進貨時漏登記、登記購買來源錯誤、未依規定定期申報收支結存情形等,目前僅高雄衛生局通報的3立苯巴比妥醫療不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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