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菸害防制法從3月22日修正實施後,目前仍舊沒有合法通過的加熱菸,因此有的民眾出國玩,像是到日本會購買「加熱菸」帶回台灣,不過國健署呼籲,目前所有加熱菸品如果攜帶入境遭攔查,可以開罰5萬到500元。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劉家秀表示,隨著疫情解封,國境開放,湧現大量的出國人潮,但是發現「加熱菸」也可能會是部分民眾的購物選項之一。雖然目前菸害防制法修法通過,但是目前國內還沒有經過衛福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包括加熱式菸品),因此現在還是跟電子煙一樣,屬於違法禁止產品。而根據統計,今年1到4月海關共查獲違法菸品1055件,其中包括個人旅客攜帶、包裹等,目前海關已經針對進口郵包、快遞貨物及旅客託運行李嚴格執行X光檢查,並對入境旅客隨身行李加強攔查,如果遭攔查,依法可以處新臺幣5萬元至5百萬元罰鍰。
劉家秀指出,世界衛生組織(WHO)針對加熱菸已發表資料顯示加熱菸為菸草產品,無助於吸菸者戒菸,使用時伴隨產生含有尼古丁和有毒化學物質的氣溶膠,會讓使用者吸入,與傳統紙菸相似,對人體健康都有危害,加熱式菸品的使用溫度約在攝氏350°C以下,而其加熱器的塑膠材料部分,在加熱使用過程中,攝氏90°C左右就會釋出急毒性與高毒性物質「甲醛氰醇(formaldehyde cyanohydrin)」,這個物質即使在低濃度下,就具有高毒性;另外,加熱菸組合元件的使用方式,可能會導致使用的時間間隔縮短,因此,增加使用者對尼古丁和其他有害化學物質的攝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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