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健身房陸續收店,引發教練課退費爭議,有一名會員跟我們反應,他手上還有28堂課沒使用,買課時教練告知沒有使用期限,但現在卻不給退費,4.2萬討不回,據了解桃園地區就有超過80名受害者,累計的金額已經達345萬,對此業者回應,一切退費事宜都依法辦理。
一張張合約現在變成廢紙,在外商公司工作的Dennis,去年四月中買了18堂課健身房教練課,為了幫教練衝業績,十月中又買了26堂,雖然合約都已經過期了,但教練說過了還能上課,讓他放心慢慢用,怎樣也沒想到,現在健身房一間一間收,還有28堂用不完,換算價值約42000元,通通討不回來。
投訴人Dennis:「我合理懷疑,總經理視察應該知道要關店還要推銷,他們說合約到期不能退,在買客時他們說沒有使用期限。」
投訴人劉小姐:「裡面的工作人說我的合約有說合約有寫,五天上一堂課,正常來講已經要上完,16堂都沒有上,我用信貸總額21000,我覺得很不合理。」
據了解光是桃園地區,就有超過80名受害者,還有人甚至有115堂課沒上到,市值超過17萬,截至28號學員反應,該健身房已經欠了2302堂,大約是345萬,桃園巿消費者服務中心,受理該健身中心結束營業案,消費爭議申訴案件,截至28日就有88件。
主任消保官李大鵬:「依法令規定,契約期限滿以前他是要退費,過了期限可以退或是不退,假如在結束營業後到期的,剩下的錢就一定要退費。」
對此健身中心回應,退費方式完全依照健身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規範,在退費現場都會跟客人確認,紙本合約的內容,有效課程絕無不退費之情事,而針對逾期的教練課合約,這次中壢店結束營業,業者提供一個月的時間,現場免收入場費用讓會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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