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今天指出,就業保險法明定有僱用安定措施,讓企業在失業率高時降低工時和薪水,避免裁員,並補貼勞工所得減損,但門檻太高從未啟動。勞動部回應,已在檢討,將進行調整。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副組長黃巧婷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已在檢討僱用安定措施的啟動門檻與相關規範,蒐集專家學者意見,並參考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期間推動安心就業計畫執行經驗調整,有望接續預計6月底退場的安心就業計畫。
台灣勞工陣線舉辦「在困境中尋路與突圍:就保20週年座談會」,秘書長孫友聯在會中表示,就業保險法中規定僱用安定措施,是要處理景氣摩擦造成所得減損問題,但2010年相關辦法上路時,啟動門檻訂為就保失業率逾2.2%長達3個月以上,雖在2019年下修為就保失業率1%,還是未曾啟動,措施猶如空中樓閣。
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張烽益指出,僱用安定措施是指在失業率高時,若有企業想採取降低工作時數、降低薪水等方式度過難關,就由政府介入補貼;但台灣僱用安定措施啟動門檻過高,且規定降低後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對部分原薪資就是基本工資的中小企業來說,完全沒有調整空間。
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教授李健鴻則表示,就算是金融海嘯期間,就保失業率也僅有少數幾期衝破2.2%,門檻過高導致僱用安定措施未曾真正啟用,且台灣的延長失業給付標準也是全世界最嚴格,都應該檢討改善。
此外,張烽益和李健鴻分別指出,依現行規定,失業者面臨被裁員後還要等待14天才領得到失業給付,緩不濟急,且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的等待期都是7天,台灣就保已實施20年,行政程序純熟,應檢討縮短就業流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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