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今年2月20日宣布,今年新冠血清抗體陽性率監測開跑,預計上半年抽樣捐血人7千名,不過現在卻爆出有民眾不滿,衛福部在民眾捐血前沒有盡告知義務,自己的血液不想被當樣本,還要自己打電話給疾管署報備留下個資,認為權益受侵犯。
指揮中心二月宣布,為常規監測我國新冠病毒血清抗體陽性率變動情形,已請衛生福利部指定血液基金會配合辦理「新冠病毒血清抗體監視系統」作業,血液基金會將針對今年1-6月期間捐血者之血液留樣檢體隨機抽樣約7,000件,並將無從識別特定捐血人資料與0.5c.c.血液檢體,提供疾管署檢測新冠病毒抗體與分析資料。
指揮中心當時表示,捐血者檢體被抽到利用的機率不到1%,血液基金會預計今年2月下旬起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被抽樣到的捐血人,無電子郵件者則以紙本郵寄通知,民眾如不願意提供檢體給該監視系統利用,請於收到血液基金會信件通知後2週內,致電疾管署1922或0800-001922防疫專線,並請留下「血袋號碼」或「姓名、身分證字號及生日」資料,以利轉知血液基金會排除該檢體給疾管署使用,捐血人不同意提供該監測系統利用其檢體,將不影響其於捐血中心的任何權益,亦不會被註記,請民眾安心。
不過根據《聯合報》報導,有捐血者質疑,自己的血液不想被當樣本,但捐血前衛福部沒有善盡告知義務,認為三年前彰化縣衛生局和台大合作,當時推動萬人血清調查,結果反而遭到衛福部移送調查,但為何這次衛福部在沒有盡到充分告知情況下,就要推動血液調查,加上現在疫情趨緩,不明白今年推動調查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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