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民女神」四叉貓(劉宇)在各大論壇上都小有名氣,先前他因網友酸「心虛不敢告人」,進而備妥資料赴警局提告。歷時218天,如今結果出爐,對方昨(21日)選擇賠錢和解,他也曬出入帳明細,分享「第一次告人拿到和解金」。
四叉貓昨晚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去年7月18日在網路上和網友吵架,遭某網友嘲諷「一直以來,四叉貓就是心虛才不敢告人。」他說自己正好當天很閒,就依照心情在網站上隨便抽一篇文提告,來證明自己「真的會告人」,於是在「巴哈姆特」論壇找了一名網友開告。
四叉貓坦言,會提告該網友的原因有2個,一是他說台灣同婚通過都是柯文哲的功勞,二是想測試巴哈姆特會不會給檢方資料,便著手整理相關資料,跑到警局做筆錄。去年7月18日做筆錄、12月22日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今年2月1日寄出刑事附民事賠償申請書,最後是由書記官致電給四叉貓,詢問是否有和解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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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叉貓加碼分享,臉書很難告人,除非臉書是名人或者公開私人資訊,否則只有「涉嫌殺人,擄人勒索,毒品,妨礙電腦使用,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這幾種臉書才會提供使用者個資;PTT也很難告人,由於《通保法》的因素,PTT只會把個資提供3年以上刑責的案子,使用者掛跳板換個IP就很難抓到人。
這次他想測試巴哈姆特站方對於妨礙名譽的態度,所以這次特地挑巴哈姆特的恰特版,結果巴哈姆特的公司直接函附帳號資料給檢方,「檢方如果要調閱使用者資料,巴哈官方可是給得很大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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