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友透露,自己面試新公司時,主管承諾試用期過後加薪3000元,怎料事後卻不認帳,僅調升1000元,讓他氣得立刻辭職。據人力銀行調查,有高達9成上班族認為,在求職過程中勞雇雙方處於資訊不對等的狀況;專家也建議,人資單位應該完整提供求職者訊息給求才單位主管,彼此尊重,避免勞資不對等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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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在論壇發文表示,自己剛到職新公司,面試時被告知前3個月薪水3萬2000元,試用期過後會調升至3萬5000元,怎料事後接到薪資單卻發現,薪資僅調高1000元,與當初所談定的薪水不符,主管僅回覆當初是說「可能、有機會」調到3萬5000元,讓原PO氣得立刻提離職。
此文一出,不少網友紛紛留言批評,「很多公司都這樣玩文字遊戲」、「一看就知道主管亂答應,他還沒能力跟公司爭取這2000」、「之前也遇過這樣的公司,默默吞下還找各種理由說員工試用期要再延長」、「現在很多公司都喜歡在面試的時候畫大餅,結果到職後才發現原來不是這樣」。
根據1111人力銀行調查顯示,有高達9成的上班族認為,在求職過程中勞雇雙方處於資訊不對等的狀況,且有66.57%上班族坦言,面試時曾遭遇不平等的對待,其中以年齡歧視(22.28%)居多,其次是容貌歧視(6.78%)、階級歧視(5.20%)及婚姻歧視(4.73%)。
調查也發現,在面試過程中,平均等待時間長達40分鐘,而求職者最想改變的面試現況包括職務薪資不透明(85.89%)、被詢問與工作無關的隱私(43.45%)、人資/主考官面試態度(41.04%)、被主考官砍薪水(39.46%)及面試時間冗長(29.16%)。
1111人力銀行公關經理陳尹柔表示,多數企業在招募人力時,公開資訊的主動權在企業主,提供的訊息可能包含公司制度、職務內容、休假及員工福利等,但對求職者來說,惟有到最後一關的面試時,才能進一步針對職務內容提出詢問,往往也讓求職者感受到雙方資訊不對等。
而多數上班族選擇跳槽原因不外乎兩種,一是追求更高職階及薪酬,說明了「錢到位」的重要性;二則是工作得不到認可,個人職涯發展受阻產生「心委屈」的念頭。
陳尹柔建議,人資單位應完整提供求職者訊息給求才單位主管,而非讓求職者花費大量時間重複填寫資料,其次在安排面試時間,也不能完全以自身作業方便考量,忽視求職者的時間成本。面試過程不僅是企業求才管道,同時也是求職者檢視企業的時刻,彼此尊重相互體諒,展現友善的職場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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