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位薛小姐投訴,她一個月花5千元租屋,一搬進去房子就不斷漏水,之後天花板的輕鋼架甚至整片垮下來,讓當時人在客廳的她被掉落的燈罩壓傷,家具也毀了,她向房東求償醫療費800元及精神撫慰金3萬,房東卻只肯賠償3千元,最後雙方對簿公堂,薛小姐勝訴可求償5800元,不過訴訟費用她卻得負擔7成,律師表示,這種情節不重的案情,事先都可以先經過調解,不過如果原告堅持要提告,法官事後會判決原告付出多一點訴訟費,當作小懲罰。
投訴人薛小姐:「突然就碰一聲就整個下來了,然後日光燈的地方,它就整個爆火花,很像放煙火。」
碰的一聲,天花板的輕鋼架突然整片崩塌,把客廳裡頭的電視、電扇全壓得東倒西歪,好幾條電線裸露,日光燈也迸出火花,房子彷彿是地震過後,目睹一切的薛小姐嚇得驚聲尖叫,連人都被壓傷了。
投訴人薛小姐:「燈罩整個就是壓到我的大腿、膝蓋跟小腿還有手。」
承租在這棟公寓5樓5年,薛小姐說搬進來第2天就嚴重漏水,房東卻遲遲不處理,一直到去年7月20日,天花板因為漏水嚴重,整片垮下來,她向房東反應,對方卻說隔幾天再去看看,一直到10月份她搬走,租屋處都沒改善,她憤而控告房東求償醫療費用800元及精神輔慰金3萬元,沒想到對方卻只願意賠償3千元。
房東:「我有說要支付她多少,連絡她來拿,她說她不想見到我。」
律師連立堅:「一種調解,對於喜歡興訟的人一點小懲戒這樣。」
最後法院判決薛小姐可求償5800元,但訴訟費用她卻得負擔7成,被告卻只需付3成,只是一個月花5千元租屋,沒想到卻遇上天花板塌陷的恐怖驚魂記,現在還得和房東對簿公堂,勞心又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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