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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聽障婦控郵務士抽菸 稱遭言語霸凌

記者 彭心一 / 攝影 黃國鈞 台中 報導
發佈時間:2013/03/13 19:0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台中一名聽障人士黃小姐,在郵局工作了13年,她出面指控,因為檢舉郵務士不要抽菸,反而遭同事言語霸凌,甚至對她拍照反蒐證,企圖指控她工作聊天,不過台中郵局表示,因為當事人與其他同事,工作上有摩擦,才發生誤會。

黃小姐女兒:「1、2年了,然後我就覺得怎麼會這麼可惡,為什麼這樣的公家機關,沒有辦法保障。」

黃小姐的女兒聲淚俱下,因為她的母親和阿姨,患有聽力障礙,在郵局工作了13年,但2年前,無故從台中市西屯郵局,被調到北屯郵局,車程不但多了30分鐘,還疑似受到其他員工「言語」霸凌。黃小姐:「有一次被罵時,到我旁邊耳朵說,嚇!嚇!奇怪我哪裡做錯了,為什麼對我恐嚇、拍照,你們都可以抽菸,我都沒有檢舉什麼,那我跟同事聊天(比手語),有犯法嗎。」

黃小姐說,她要求郵務士不要在辦公室抽菸,卻遭到制止,女兒寫信給主管反應,卻得到反效果。郵務士vs.黃小姐女兒:「妳說我抽菸,影響到她是我不對,人和人是互相的,妳卻來檢舉。」

一封檢舉信,讓整間郵局都知道是她投訴的,也讓黃小姐家人不能諒解,台中郵局坦承,多年前,的確有員工在室內抽菸,現在已經明文禁止,郵局解釋,黃小姐調職,主要是跟其他員工,疑似工作上有摩擦,再加上業務調整,才會安排她和姊姊,轉調其他單位。

台中郵局副理劉寶順:「黃小姐可能跟員工之間,跟同事之間相處的關係,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會安排一個主管附近的座位。」

郵局和郵政工會居中協調,未來將調整職務,也會分配定時定量的工作,如果原單位有空缺,會再把黃小姐調回去原本的單位;台中市勞工局表示,如果當事人受到重大污辱,向雇主反應沒有改善,可以透過勞工局調解,主張終止勞動契約,如果成立,可要求雇主支付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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