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原本是好事一樁,但若好心還給失主還反而被告,那真的是好心被雷親!台北一名外送員感嘆,日前在馬路上發現一支螢幕破碎的手機,好心幫撿回家並連絡上失主,結果竟被對方告侵佔,還必須賠償萬元,讓他十分難過,「只能鼻子摸一摸自認倒霉」。
「之前撿過幾次手機都沒怎樣,這次居然被反咬!」外送員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公開版」發文,還原5月18日晚間,他在台北東區街頭看到一支螢幕朝下的手機,「怕失主誤會他手機是我用壞的,所以我預先拍了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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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他當天跑了整天外送全身汗,心想著先回家洗個澡,結果後來臨時有事情出門,就將手機忘在家門口的鞋櫃上,直到一小時後,接到媽媽電話,表示失主告知想面交領回,他則趕回家拿手機還給對方。不料3個月後,他突然收到傳票,被告侵占罪,同時要求他到警局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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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曝光後,掀起網友們熱議,許多人都搖頭表示「這故事告訴我們:別太熱心,以後都直接踢下水溝」、「以後看到失物都當做沒看到,誰撿誰倒霉」、「典型好心被雷親,這種破爛手機還好意思要1萬?」、「早知如此,當初就不要自找麻煩,直接丟掉给車子壓」、「這種掉在地上的東西就別亂撿了吧,不撿沒你的事情,壞了算在你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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