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原本規定防疫補償金為「每日1000元」,先前居隔改成「3+4」,可領防疫補償金3000元;但隨著疫情解封,從「這天」開始,未來沒有任何防疫補償金可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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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離者(檢疫者)、集中隔離者(檢疫者),以及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之家屬,只要持有個案接觸者居家個別隔離通知書,並且隔離期間未領薪水、沒有違反隔疫規定等,就能領3000元防疫補償金。
不過,指揮中心昨(24)日宣布再放寬防疫措施,接觸者全面改為「0+7」自主防疫,隔離滿7天後,快篩陰性就能提前解除自主健康管理,「3+4」(3天居家隔離+4天自主防疫)正式走進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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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這項新規定,等於是說新措施上路後,被匡列的居隔者自11月7日起,不會再發居隔單,再也無法領到3000元的防疫補償金。至於11/7前被匡列居隔者是否還能領到?只要在結束隔離的2年內,都能可依照規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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