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單月25日是「統一發票開獎日」,許多人都會在這天期盼能獲得財神眷顧,不過中獎就真的能夠拿到獎金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局長盧貞秀對此表示,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1條規定,其實共有11種情況會導致「無法給獎」。
1、0元發票。
民眾若「全數使用信用卡紅利點數/優惠券折抵」、「消費者不必付款」、「持禮券消費」、「持禮券消費」,可能會造成統一發票沒有金額,或是被載明為0元、負數,如此一來便不適用給獎規定。
2、打上統編的發票。
3、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
國稅局表示,假若發票事後經由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其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就不會受此限制。
4、載明之買受人經塗改者。
5、已註明作廢者。
6、依各法律規定營業稅稅率為零者。
7、依規定按日彙開者。
8、漏開或短開統一發票,並經查獲後補開者。
9、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
財政部說明,假設打了統編但沒有報帳的話,也同樣會失去給獎資格。
10、逾規定領獎期限未領者。
11、適用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規定申請退稅者。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