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出現危險行為,一輛黑車的車尾對後方照射超強燈光,這讓後方駕駛幾乎看不到前方,過程被人PO網上傳,警方說已經接到檢舉,將循車牌找車主到案說明並開罰。
民眾:「太扯了,就覺得大燈本來就要裝在前面,為什麼會裝在後面,(你覺得他是故意的),應該是吧,太誇張了,太刺眼,照理來說要照政府規定,正常車就好,他這樣都亂搞,不能這樣,你光線刺到眼,跟在後面的駕駛看不到。」
民眾覺得好誇張,這是七日晚間6點多,一輛黑色轎車,開在台61線彰化芳苑路段,民眾PO網質疑,怎麼像是在轎車尾端加裝投射燈,不過影像放慢速度仔細看,這燈不像裝在車尾,反而像是在後擋風玻璃的高度,難道是駕駛邊開車,邊拿著超亮手電筒,對著後方車輛來照射嗎?
修配廠技師吳柏源:「照後面沒有人,目前我是沒有遇到有人裝過啦,照後面比較屬於非法改裝,(很亮耶),一顆就很亮。」
影片下方也有人質疑,是不是爆料者你開了遠光燈,前方這輛車才用這投射燈回擊,對此民眾再提供影片澄清,說對方早就開啟投射燈,他開遠光燈是要提醒車,你已經影響到後方車輛了,轄區警方已經接到民眾檢舉。
芳苑警分局交通分隊長陳駿瑋:「將通知違法的駕駛人到案說明後,再依相關事證依法取締,這汽車如果加裝投射燈,最重將被罰1800元,如果再把燈打開,影響別人視線,最重要罰到3600元,一旦造成事故,就得背負刑責,萬一致人於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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