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響生計,因此衛福部去年祭出「急難紓困補助金」,新北一位杜小姐成功申請三萬元,沒想到過了一年,卻收到區公所的通知單,因為審計部再審查,發現杜小姐其實不符合申請資格,要求要繳回三萬元,但明明通過正規申請流程,卻突然要返還,讓杜小姐難以接受。
怎麼也沒想到疫情當下好不容易,通過衛福部流程,向公所申請了疫情補助卻再一年後被要求繳回。
投訴人杜小姐:「當時我資格不符的時候,就不應該核發給我,不應該讓我領這筆補助,現在才事後再調查要我再繳回,我覺得滿不合理的。」
實在很傻眼杜小姐是在去年6月28日申請,7月2日很快的就核發通過申請能領3萬元,無奈卻在今年10月7日收到公所通知單,上頭寫因為屬於在保、也就是有勞保狀態,所以不符資格要求主動返還。
投訴人杜小姐:「早就花掉三萬塊不知道去哪裡了,當初就應該調查好,現在秋後算帳是什麼意思。」
社工司強調這是審計部事後比對,確實有發現不符資格名單,可能是當時審核時有資料的時間差,若民眾對於繳回金額有困難也可以分期付款,只是疫情影響生計受牽連才去申請補助款,卻在一年後被討回,也難怪民眾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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