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簡稱:青民協)昨天晚間在台北市西門町舉辦快閃活動,號召民眾在年底,為18歲公民權投下同意票。
立法院會3月表決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未來年滿18歲的中華民國國民,依法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中選會委員會決議於11月26日與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複決案投票。
青民協昨天晚間6時18分與30多名高中職學生在北市西門町舉辦快閃活動,透過街頭舉牌、街訪及光繪,號召全台灣民眾在今年11月26日年底投票日,為18歲公民權投下同意票。
青民協也透過延遲攝影的方式,用螢光棒的光繪,在西門紅樓前寫下「18 VOTE」,願歷史時刻能在台北歷史地標前為年輕人寫下青春的一頁。
青民協昨晚發出新聞稿指出,快閃活動中,多數民眾都瞭解18歲公民權是國際潮流,18歲的年輕人在民刑法上已成年,卻無法投票並不合理,願意將貼紙貼往「同意」18歲公民權的框中。
青民協秘書長李欣表示,此次修憲門檻高達965萬票,是台灣投票歷史上從未達到的超高門檻,「任何一票年輕人都不願放棄,任何一位前來的民眾,我們都願意溝通。我們期待全台灣20歲以上的選民,在11月26日,都可以為18歲的年輕人而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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