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羿郿
勞動部宣布,自8月10日起,新招募引進或期滿續(轉)聘的家事移工適用調薪新制,並同時提供聘僱看護移工的低收及中低收入雇主薪資補貼每月補貼3,000元,最長補貼3年;其他一般雇主則於本年底前每月補貼1,500元,最長補貼4個月。
Q1:誰可以領薪資補助?可領到多少、領多久?
一、一般雇主
二、經濟弱勢雇主
在2022年8月10日至2025年8月9日的期間內,經勞動部許可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且為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免繳納就業安定費的經濟弱勢雇主(具備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領取生活補助費或依老人福利法領取中低收入生活津貼),只要勞雇雙方簽訂的勞動契約約定或調整每月薪資達2萬元,就可以自符合資格日起,申請每個月3000元的薪資補助,補助期間最多3年,也就是36個月,最高可領到補助金額10萬8000元。
Q2:申請時限?
一、一般雇主
111年8月10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聘僱許可期間內,向發展署提出薪資補助申請。
二、經濟弱勢雇主
Q3:要準備哪些文件?
1、申請書。
2、雇主戶名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3、勞動契約影本(每月薪資應達2萬元以上)。
1、網路線上申請:準備「自然人憑證」,於發展署的「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網址:https://fwapply.wda.gov.tw)以網路傳輸方式提出申請。
2、書面申請:雇主填好申請書後,連同其他應備文件郵寄或臨櫃送件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39號10樓)。
Q5:補助款何時入帳?
在核算雇主各季應發給之薪資補助金額後,將從申請日下一季起,定期於每季第3個月的5日,撥付當季的薪資補助金額,也就是3、6、9、12月5日進行撥付前一季之補助;遇到假日,順延至國內金融機構下個營業日撥付。
Q6:如果聘1人照顧2名以上被看護者,或聘2人照顧同1名被看護者,可以申請嗎?
可以。若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照顧2名以上的被看護者,或聘僱2名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同一期間照顧同一名被看護者,應分案提出薪資補助申請,以利核算補助金額。
Q7:如果雇主給家事移工的原本薪資已超過2萬,可以降薪嗎?
不可以。已在台工作且完成勞動契約簽訂的家事移工,如勞雇雙方欲變更月薪數額,必須雙方重新「合意」約定,且薪資條件不可比「工資切結書」已驗證的條件更差。
Q8:為什麼申請被退件?
雇主如有以下情形,則不同意發給補助:
1、提供不實、偽造或失效的資料
2、規避、妨礙或拒絕查對
3、不符補助資格
4、未依規定期間申請補助
5、經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
本文由《DailyView 網路溫度計》授權提供
延伸閱讀:
《來吧!營業中》第二季拆夥!炎亞綸:身不由己
連續四天 全員動作暫停!拒配合萬安演習最重罰15萬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